近日,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绍征补告(越)2020-125号》,因绍兴高铁北站以南地块二-2 建设需要,拟征收灵芝街道大庆寺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4.4690 公顷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绍征补案(越)2020-1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因绍兴高铁北站以南地块二-2 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4.4690公顷(计67.0350亩),东至站前大道,南至于越中路,西至西湾港,北至北站南路。
其中农用地 1.4901 公顷:含耕地 1.4901 公顷,园地 / 公顷,林地 / 公顷,养殖水面 / 公顷,其他农用地 / 公顷;集体建设用地 2.9789 公顷;未利用地 / 公顷。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越政发[2020]7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2.按越政发[2020]7号规定,根据耕地面积另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按 I类 区片 5万/亩 的标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为 111.7575 万元(大写:壹佰壹拾壹万柒仟伍佰柒拾伍元整)。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4.社保安置。按绍政发[2013]42号规定执行。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共 39 人,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农村村民住宅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本次安置按照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
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绍兴市人民政府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