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推行房票政策 ,拆迁户可选商品房安置

为进一步完善绍兴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满足人民群众对安置房屋的多样化需求,在今年的房屋征收百日攻坚行动中,绍兴市全域推行住宅房屋征收“房票”政策。截至目前,诸暨、嵊州、新昌已出台实施细则,越城、柯桥、上虞的相关政策也即将出台。

“房票”即市场化安置,是政府在控制征收补偿安置成本的基础上,鼓励被征收户通过领取“房票”形式购买商品住房。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金永祥表示:

1.按照计划,绍兴市取得预售证的楼盘均可申请纳入“房票”实施范围;

2.“房票”原则上仅限用于购买一手商品住宅;

3.使用期限6个月内;

4.政府额外给予“房票”奖励;

5.房企可在原有折扣基础上让利3%-5%,让老百姓得到切切实实的优惠。

值得关注的是,诸暨早在2015年就开始“房票”安置探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补助标准、楼盘监管、结算流程等政策体系,使选择“房票”购房金额可比选择货币不买房金额幅度增加20%-30%,95%以上被征收户选择房票安置。截至2021年底,诸暨市已累计开具“房票”金额约140亿元,其中80%以上购买了新建住房。

“‘房票’政策实现了被征收户与政府、市场企业三方共赢。”金永祥表示,“‘房票’政策的实施,丰富了房屋征收安置形式,促使被征收户理性安置,提升居住品质,也减轻了政府建设安置房成为新的‘城中村’管理压力,助推城市化进程。”

据悉,下一步,绍兴将持续加大“房票”宣传推广力度,切实提高房票的奖励力度和使用效率,迅速形成全市域推行房票安置的强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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