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浙江鹤群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新昌县澄潭镇蛟澄路32-1号(2-7幢)、(8、9、10 幢)、(11幢、12幢)的工业房地产(含厂区绿化及配电房、泵站等附属设施)
房产证号:建筑面积为 57898.56 ㎡(其中有证部分建筑面积为38528.88 ㎡,无证部分建筑面积为 19369.68 ㎡)。
土地证号:浙(2018)新昌县不动产权第 0012551号(2-7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242.0 ㎡;浙(2018)新昌县不动产权第 0012468号(8、9、10幢)土地使用权面积 24196.0 ㎡;浙(2018)新昌县不动产权第 0012320号(11、12幢)土地使用权面积 21548.0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均至 2056 年 12 月 30 日止。
拍卖时间:2020年12月15日10时至2020年12月16日10时(第一次拍卖)
起拍价:6150万元,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标的物介绍
房屋所在位置
特别说明:
1、房产未腾空,承租人或占有人于拍卖成交后3个月内腾空;
2、在浙江鹤群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厂区的2号土地(即浙(2018)新昌县不动产第0012468号不动产权证)上有4幢职工宿舍系无证建筑物,该无证建筑物的评估价2116万元,因该无证建筑物属于原新昌鹤群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所有且在抵押范围之外,本次拍卖仅包含土地,不包括地上价值2116万元的无证建筑物。该4幢职工宿舍现共有160户购买居住,若拍卖成交,相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
3、因历史原因,新昌县中鼎机械有限公司和浙江鹤群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出入道路和出入口共用;
4、特别提示:浙江鹤群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处于澄潭镇陈家山地质灾害滑坡区,宗地地形较陡,坡度较大,尚需配合当地政府继续进行地质灾害治理;
5、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含欠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6、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