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迪荡瓦窑头居、钱清6个村拆迁

绍兴又有7个村要拆迁了,分别是越城区迪荡瓦窑头居,柯桥区钱清街道联兴村、江墅村、凤仪村、新甸村、劳动村、清风村。

一、迪荡瓦窑头居

为完善城区设施配套,提升城市品位,日前,迪荡街道瓦窑头居国有土地征迁工作正式启动。

一、征收目的

为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群众居住水平,提升城市环境质量,需实施房屋征收。

二、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东至窑湾江,南至二环北路,西至两头池,北至窑湾江,本项目需征收住宅约 200 户,总征收房屋面积约 30000 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

▲迪荡街道瓦窑头居地块位置示意图

三、征收补偿资金测算

根据采样评估,经综合测算,本项目房屋征收总费用约 6.0105 亿元(含房屋征收补偿、搬迁、临时安置及补助奖励等相关费用)。

四、征收补偿具体内容

(一)补偿方式

1.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2.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在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的基础上,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20% 的奖励;

3. 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应按规定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额。

(二)补偿价值

1.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由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采用相同的方法、标准评估确定;

2. 经评估,本征收区域的被征收房屋评估比准价格:住宅 13660 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的具体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实评估确定。

五、房屋产权认定

房屋产权认定以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已经有权机关批准批建文件以及其他可以作为合法性认定的房屋权源依据进行权属认定。

六、产权人确定

1. 房屋补偿按“一证一户”认定并依法给予补偿,产权人以权证登记或批文等相关权源资料明确的户名为准。

2. 产权人亡故或权属合法转移的,以最终认定的产权人为准。

七、住宅房屋安置、择房原则及结算方法

(一) 安置用房房源

1. 本次用于房屋征收的安置房源,为曲屯家苑现房(具体以现场公布为准),以及瓦窑头4号地块(具体四至以最后规划确定范围为准)的期房。

2. 现房安置用房评估比准价格(中心价):①曲屯家苑 14062 元/平方米;‚阁楼按评估价确定;ƒ车棚价格:有管道 800 元/平方米,无管道 900 元/平方米,地下或者半地下车棚按前述标准核减 100 元/平方米;期房评估价格根据同一时点,经由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采用相同的方法、标准评估确定后,再另行公布。

3. 各处安置房源清册在签约前予以公布。

(二)补偿安置原则

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建筑面积(以下简称被征收房屋面积)小于 80 平方米(含)的,被征收人在公布的房源中选择一套安置用房,并符合以下择房标准:

被征收房屋面积在 40 平方米(含)以下的,可以择取 80 平方米及以下套型安置房;

被征收房屋面积在 40 平方米至 60 平方米(含),可以择取面积 100 平方米及以下套型安置房;

被征收房屋面积在 60 平方米至 80 平方米(含),可以择取120平方米及以下套型安置房。

被征收房屋面积在 80 平方米以上的,被征收人可在公布的房源中选择多套安置用房,但总安置套型面积不超过被征收房屋面积 40 平方米。

(三)安置用房择房原则

1.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产权调换补偿协议,并按择房标准选定套型后,根据签约先后顺序领取顺序号,按顺序号抽取择房顺序号,再按择房顺序号依次择房,房源择完为止。抽取择房顺序号及择房过程委托公证处现场公证(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公告)。

2. 被征收人选定安置房屋后未能按时签订产权调换补偿协议的,原选定的房号不予保留。

(四)住宅房屋结算方法

1. 产权调换

(1)每套安置用房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在安置房源公布时一并予以公布。

(2)在选择安置用房时,被征收房屋面积及该基础上增加的 20 平方米(含)部分,按安置用房市场评估价下浮 20% 结算;超过被征收房屋面积 20 平方米以上至 40 平方米(含)的部分,按安置用房市场评估价下浮 10% 结算;超过被征收房屋面积 40 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安置用房市场评估价结算。

2. 货币安置

(1) 实行货币补偿的,可在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的基础上,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 20% 的补贴。

(2) 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按本项目公布的安置用房评估比准价格(中心价)的平均价,结合上述可上靠二档面积的优惠下浮标准予以货币补贴。

八、补助及奖励

(一)住宅房屋

1. 临时安置费: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12 元标准计发,每户每月不足 800元 的,按每月 800元 计发。

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被征收人,安置用房为新建多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为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月起 24 个月,安置用房为新建高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为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月起 36 个月,临时安置费自腾空之日起到安置用房交付后 6 个月计发(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发);

超过过渡期限未交付安置用房的,临时安置费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一次性计发 6 个月临时安置费。

2. 搬家费:住宅房屋搬迁费每户不低于 1000 元,被征收房屋面积大于 60 平方米的,超过部分再按被征收房屋面积 10 元/平方米计发。(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搬家费按上述标准两次计发;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搬家费按上述标准一次计发。)

(二)房屋调查评估奖

被征收人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做好征收房屋调查、评估工作的,且在规定期限内按时签约和腾空搬迁(以腾空移交为准)的,给予每户 5000 元奖励。

(三)按期腾空搬迁奖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搬迁(以腾空移交为准)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积 200 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奖励,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 50 平方米的,按 50 平方米计算;超过规定期限的,不予奖励。

(四)网格奖

以划定的网格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该网格所有户全部签约和腾空的每户奖励 12000 元;超过规定期限或虽已全部签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腾空的,则该网格内所有户不奖励。

(五)住宅房屋市场化安置奖励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在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120% 补偿的基础上,给予每户 20000 元的奖励,同时可再享受货币补偿市场化安置奖励,奖励结算方式分以下两种,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安置户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 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安置户在补偿结算时要求一次性结清的,可按被征收房屋面积 1000 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计发购房奖励;

2. 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安置户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内(经本人申请,审核同意后最多可再延长 24 个月),在绍兴市区范围内自行购买新建商品房(含非住宅商品房)或二手住宅房用于安置的,可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的 10% 的购房奖励。所购房屋价值低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按所购房屋价值(税务部门计税价值为准)的 10% 奖励。被征收人需提供购房奖励申请、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经项目实施单位审核确认后予以支付。

九、签约及腾空搬迁期限

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公布的日期为准。

十、手续办理

(一)选择货币补偿的,凭签订《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腾空单办理领取补偿款手续;

(二)选择产权调换的,凭签订《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产权调换补偿协议书》、腾空单办理找补手续。

十一、征收实施单位

受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委托,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办事处为本项目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二、钱清6个村涉及拆迁

因杭州中环钱清段一期、清风村木材市场地块房屋拆迁项目,本次拆迁范围涉及6个村。

招标范围:

拆迁红线范围内的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联兴村、江墅村、凤仪村、新甸村、劳动村、清风村。
(具体拆迁范围以官方拆迁红线为准)

【联兴村】

联兴村处在钱清镇中南部,标准的小桥流水平原村。河道密布,水陆通道畅捷,村南紧靠古运河、104国道及杭甬铁路,村东偎依杭金衢高速出口,村道宽阔,四通八达。

境内面积2.68平方公里,由原先的墅后、秦望和渔后三村合并而成。如今的联兴村,正如村口的公铁立交桥,雄姿飒爽,勃勃向上。

【江墅村】

南朝梁有一个江革,武陵王萧纪命他任会稽郡丞,他勤政廉洁,神兽百姓爱戴。武陵王念及他辅佐之功,赐他土地建宅,以作别墅。江革便在这里建了几间小屋,算作江府之别墅,简称“江墅”,村由此得名。

江墅村2003年由江墅、行义村合并而成,全村2.61平方公里,境内全系平原水乡,江河湖荡水网密布。荡舟迎晨曦,欸乃听桨声,纤道拾古影,水中映新姿,好一派水乡田园风光。

【凤仪村】

凤仪村原名珠墅,1957年,凤仪、珠墅共建凤仪高级农业合作社,“凤仪”从此为村名出现。2003年6月,由原珠墅、东沙头和凤仪三个行政村合并丽成。

凤仪村位于钱清镇东部,村东临湖安路,南临群贤路,水路交通便利,区位条件优越。村域面积2.31平方公里,总户数914户,人口3261人。

【新甸村】

新甸村位于钱清镇东北部,境内区域辽阔,东及遗风村,西抵劳动村,北与萧山如松村接界,南和凤仪村相连,区域面积为2.97平方公里。2003年6月,将沙田村和原新甸村合并成新甸村。

改革开放后,全村抓住经济建设,兴建厂房,民营企业发展快。企业改制后,村里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村内新修道路,村道四通八达,宽阔整洁,一个新农村正在蓬勃发展。

【劳动村】

劳动村位于钱清镇东部,北面与萧山区孔家相邻,东面与高地翁、珠墅接壤,南面是沙头村,西面是丁家畈斗门头,村域面积2.16平方公里。2003年6月,劳动、陈许合二为一,建“劳动村”。

劳动村农民长期在田间耕种,创出了自己的品牌,受到一致好评。多年来,村里发展乡村企业,搞活经济,随着村集体经济收入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和村民的生活的提高。

【清风村】

清风村位于钱清镇中心偏北,东与劳动村接壤,西和方家桥村、钱清村、南钱清村毗邻,南与钱清村、联兴村接界,北靠顾家荡村。至2007年底,全村由原堰头、西沙头、腾蛟桥三村组成。区域面积合1.88平方公里。

境内有两座古桥,一为斗门(闸)桥,建于明代,桥基保护完好,闸槽显眼夺目,是调控西小江水流量的枢纽;二为回龙桥,此桥横跨东小江,桥中八角亭十分壮观,现已拆除。

柯桥区马鞍街道新海社区、钱清街道白马山村土地征收公告
« 上一篇 2021-03-19 21:47
绍兴东湖街道永宁村、柯桥湖塘街道宾舍村拆迁公告
下一篇 » 2021-03-19 21:47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